5. 3 月 2021
2021年2月19日,希尔思仪表(深圳)有限公司(希尔思)起诉上海熠恒能源设备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判决上海熠恒能源设备有限公司赔偿希尔思30万元,并在曾经实施侵权行为的“搜好货网”、“慧聪网”、“谷瀑环保网”、“爱采购网”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从2019年起,上海熠恒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在多家网上销售平台,以“希尔思”品牌或者极其近似的“希尔斯”名义,销售其他公司产品。在希尔思与以前合作伙伴早在2017年已达成协议,在市场上公平竞争的背景下,肆意诋毁希尔思品牌。经过法院长达一年的细致审理,认定上海熠恒能源设备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应当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请广大希尔思客户注意,上海熠恒能源设备有限公司并不是希尔思的授权经销商,也无权经销希尔思产品。
希尔思欢迎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的上述判决,并以此正告少数侵害希尔思商标专用权和商业秘密的公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